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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税总局清理门户税务代理风光不再

1999-08-28 来源:生活时报 丁夫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,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作出决定,全面整顿税务代理机构,规范税务代理行为;从今以后,税务机关兴办和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要彻底脱钩改制,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将予以取缔,税务代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不再从事税务代理。

据中国资产新闻报道,此间观察家评论说,这一举动,表明国家税务总局开始“打扫门庭”,相信税务代理机构的日子不会像从前那样好过。

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发表谈话指出,凡未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税务代理机构,均属于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,必须坚决予以取缔,立即停止执业。对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的资产要严格进行清查,对非法所得将予以没收,对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。凡未取得税务代理资格的机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,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受理。

这位负责人强调,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,必须在编制、人员、财务、职能、名称五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,并实施改制。税务代理机构不能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,禁止以税务机关的名义执业和招揽业务,禁止依靠行政权力占有市场。所有税务代理机构都不得冠以部门、行业称谓,也不能直接冠以地名或行政区名。税务代理机构的办公地点要与税务机关分开,不准在税务机关办税务服务厅、设立税务代理窗口或柜台,已经设置窗口的要立即迁出或撤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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